摘自:中华流行病学杂志,,41(4):-.
DOI:10./cma.j.cn-0228-
高文静,李立明
摘 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正快速向人群传播,潜伏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都有向体外排出病毒而成为传染源的可能,但是由于临床症状隐匿,这类传染源无法有效识别,容易形成防控措施的漏洞。目前有研究提示该病潜伏期患者或隐性感染者可能造成疾病传播,但是研究仍然十分有限,而且近一半文献尚处于未经同行评审的预印本状态。对于“感染者能否在潜伏期传播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可以传播病毒、效率如何”,尚无明确且公认的回答。亟待在更大的密切接触者或者一般人群中筛选感染者,并且评估他们传播疾病的风险。
潜伏期传播;隐性感染者;传染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型冠状病毒
引 言
潜伏期(incubationperiod)是指自病原体侵入机体到最早临床症状或体征出现的这一段时间。隐性感染(inapparentinfection,subclinicalinfection,asymptomaticinfection)又称亚临床感染,是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后,仅引起机体产生特异性的免疫应答,不引起或只引起轻微的组织损伤,因而在临床上不表现出任何症状、体征,甚至生化改变,只能通过实验室检查才能发现,隐性感染者又成为健康病原携带者(healthycarrier)。潜伏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都有向体外排出病毒而成为传染源的可能,但是由于临床症状隐匿,这类传染源无法有效识别,容易形成防控措施的漏洞,因而潜伏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具有非常重要的流行病学意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从年12月12日首例患者入院治疗,不到3个月时间,在人群中造成快速传播。截至年2月28日,我国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例,累计死亡例。目前认为野生动物(动物宿主)已经不再是当前疫情的主要传染源,而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因此我国有大量社区和场所正在采取测量体温、及时发现发热病人筛查的方式对可疑传染源进行排查,这种方式抓住了主要矛盾,释放病毒量较多的有症状的传染源得以有效控制。但是潜伏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对于COVID-19的病毒传播力作用如何,尚缺乏证据总结,而这类传染源的危险性评估对于目前防控措施查漏补缺,以及最终消灭这种疾病是非常必要的,在新冠肺炎疫情紧急研究议程(传播和非药物缓役策略)中也明确列出了这2个问题亟待回答。本文将整理截至年2月28日在线发表的证据来源,其中包括PubMed及对应全文数据库,medRxiv在线预印本数据库,根据“COVID-19”或“-nCoV”关键词,在篇文献中通过阅读题目和摘要手动筛选文献24篇(其中国内15篇,国外9篇),了解目前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进展。一、潜伏期
1.COVID-19潜伏期时间到底有多长?目前关于COVID-19潜伏期的研究较多,多数研究认为潜伏期<14d,中位数从3~7d不等。有2项研究认为潜伏期平均是5.2d,分别是中国CDC对于流行初期10例病例的回顾分析(95%CI:4.1~7.0,95%的患者为12.5d以内)和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根据38个省、地区或国家公开的例确诊病例估计(95%CI:4.4~6.0,97.5%的患者为10.5d以内)。日本研究者根据截至1月31日在网络上公开的例病例数据,计算潜伏期平均约5(95%CI:2~14)d。韩国研究者利用24例确诊患者估算平均潜伏期为3.6d(中位数4d)。我国31个省市抽取的例临床确诊病例分析也显示潜伏期中位数为4(IQR:2~7)d。荷兰研究者在88位具有武汉旅行史、于COVID-19爆发早期阶段确诊患者的基础上,估算潜伏期范围为2.1~11.1d,平均潜伏期为6.4(95%CI:5.6~7.7)d。浙江省东部5家医院91例病例显示潜伏期为6(IQR:3~8)d。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例病例流行病学分析计算潜伏期中位数为7d,且该研究发现仍有7.45%的患者潜伏期>14d。
2.潜伏期患者是否会造成疾病传播?2月13日,medRxiv在线刊出一篇日本学者论文,针对26对原发病例-继发病例的研究发现,COVID-19病例间隔时间(serialinterval,是指原发病例和继发病例的临床疾病出现的时间间隔)中位数为2.6d,远低于COVID-19的潜伏期中位数(5d),该研究提示大量传染发生在COVID-19患者出现症状之前。同时,该研究也将COVID-19与SARS的病例间隔时间(8.4d)进行比较,COVID-19病例间隔时间低于SARS,这也解释了为什么COVID-19的传染性要显著高于SARS。关于病例间隔时间,不同研究也有差异,中国CDC对6对病例回顾分析的结果是7.5(95%CI:5.3~19.0)d,并不小于潜伏期的中位数。香港学者根据香港公开监测数据确定的21个传播链,计算病例间隔时间平均4.4(95%CI:2.9~6.7)d,标准差为3(95%CI:1.8~5.8)d。另有学者根据1月21日至2月8日我国18个省卫生部门报告的对已确诊COVID-19的感染者,发现间隔时间11~20d不等,平均为3.96(95%CI:3.53~4.39)d,12.1%的报告显示有症状前传播。
3.潜隐期结束和感染期起始的分界线在哪里?潜伏期一般由潜隐期(latentperiod)和一段感染期(infectiousperiod)组成。潜隐期是指病毒侵入机体到机体开始具有感染性的时间间隔。感染期则是感染个体能够将病毒传播给另一个易感者的时间间隔。潜隐期和感染期的分界线,是潜伏期患者造成疾病传播的重要证据,也是密切接触者划定范围的重要依据。1月30日,新英格兰杂志发文,德国发现4例患者可能通过潜伏期的患者而获得感染,原因是其中3例病例仅与1名指示病例(indexpatient)在其发病前3d内有过交集(共同参加会议或者有过接触),这名指示病例在返回中国后立即被确诊。但是针对德国的这起案例,2月3日Science报道“事实证明信息有误”,研究人员在发表论文之前,仅依赖于德国4名患者提供的信息,并没有真正与指示病例对话。但指示病例在德国期间已“感到乏力、肌肉酸痛、并服用退热药”,并不是“无症状”。2月24日,美国CDCEID(Emerginginfectiousdiseases)期刊在线发表浙江省舟山市CDC报告的2起家族聚集性病例,调查怀疑1位来自武汉地区的确诊病例,在其出现症状(1月8日)的前2d(1月6日),通过共进晚餐和出席会议可能造成2位患者感染,进而在这2位患者的家庭中造成疾病传播。也就在2月24日当天,中国CDC公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与管理指南(试行版)》,根据国内开展的传染者-感染者传播链分析、WHO对新发疾病研究提出的对病例发病前4d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和医学观察、以及日本学者研究和基于对绝大多数传染病的基本认识,将病例发病前2d(即潜伏期最后2d)作为调查和判断密切接触者的时间范围。
潜伏期的长短有助于追溯传染源和确定传播途径,也决定了密切接触者的留验、检疫和医学观察期限。目前关于潜伏期时长的研究中位数不等,最长潜伏期也不一致。除了由于显而易见的病例数量和数据来源的差别之外,更重要的是,由于武汉内外流行特征不同,感染时间的定义也不同,流行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