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有效防控疫情,丰满区人民政府要求外省来吉、本地返吉进入我区人员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所有外省来吉、本地返吉进入丰满区人员要自行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14日,无故不得外出;居家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属地街道(社区)、乡镇(村)。
二、所有外省来吉、本地返吉进入丰满区人员,要在进入丰满区24小时内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村)进行报到,接受属地管理,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上报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并由或属地医疗机构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提起核酸检测存在异常的,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医学隔离,检测无异常的、自行居家隔离。
三、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监督意识,主动参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按要求报到或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积极举报:
(一)发现应报到登记而未报到登记人员或故意隐瞒外出事实的,要积极举报,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每条奖励人民币元;
(二)发现应居家隔离而未居家隔离人员要积极举报,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每条奖励人民币元;
(三)对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以首人举报为准;
(四)24小时举报
(五)相关单位或部门将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四、对出省返回丰满区或外省进入丰满区应居家隔离而未居家隔离人员,公安机关将进行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通告自年2月3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丰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3日
来源:丰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丰满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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