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丨无视疫情防控规定,再次诊治新

近日,温州市洞头区一家诊所因违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被区卫生健康局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年8月28日,洞头区卫生执法人员在督查中发现,一诊所存在违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未经核准擅自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等违法行为,违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遂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该诊所于年6月10日曾因违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被区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14天。

该诊所不能认清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危害性,无视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改正,年8月28日再次违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情节严重。

年9月29日,本着从严从重从速的原则,洞头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该诊所作出警告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再次提醒:

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为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消失或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设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医院一律不得常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

不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现“十大症状”患者要及时登记、报告,并按照要求尽快将上述患者通过专用车辆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全程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来源:洞头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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