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萧山日报、杭州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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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萧山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中,发现一起诊所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案件。
执法人员在该诊所检查时发现,诊所的入口设置了预检分诊处,并配备登记本、消毒液、额温枪等设施,也设有发热留观室,似乎一切运行正常,但一张处方笺却暴露端倪:该诊所内科执业医师李某某于年8月7日为1名结膜炎患者开具处方。
其实,在该诊所的墙上贴有“不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温馨提示,但是相关症状患者却仍坐在旁边就诊。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责令该诊所立即关闭,停业整顿10天。
萧山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中队中队长吕昕:“作为一个诊所,他应该按照要求进行一个预检分诊,和执行首诊负责制,要了解这个病人的流行病史、旅居史,然后按规把他转诊到具有治疗相关资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去就诊,而不是在这里给他开药、挂盐水。”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消失或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设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医院一律不得常规诊治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具有流行病学史的“十大症状”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诊治,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隔离留观。不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现上述患者要及时报告、留观,并按照要求尽快将上述患者通过负压车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全程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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