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维护良好的就业和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汕尾实际情况,拟订了《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节后复工用工指引(试行)》引导企业落实做好防控措施、安全有序返岗、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一、建立预案,落实措施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机制。企业要组建内部疫情防控专门队伍,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2.配备疫情防控设施物资。企业要配备疫情防控相应设施物资,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
3.分类安排员工返岗。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分类指引返岗。对疫情重点地区以及有“两史”(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引导员工暂不返汕返岗;对有“两史”员工已返汕的,执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返岗。
4.员工健康监测和分类处理。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做好信息登记,并按规定上报。近14天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汕体温≥37.3℃的人员,立刻医院医院作进一步检查;近14天从武汉市返汕体温37.3℃以下的人员,送当地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近14天从疫情重点地区非武汉市返汕体温37.3℃以下的人员,隔离留观14天,并由企业向村(社区)报备;近14天来自全国其他地方体温≥37.3℃的人员,指引到当地或就近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近14天来自全国其他地方的复测体温37.3℃以下的人员,予以放行。
二、分批次引导员工返岗
5.做好复产返岗计划。企业要根据轻重缓急和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制订复工生产计划,确定各时段用工需求规模和开工计划时间。提前复工的企业,要按照省的要求落实提前复工报备制度要求,向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6.配合做好用工摸底和网络招聘工作。企业要详细掌握员工节前返乡及节后返汕返岗情况。有招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的企业,及时向属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动态信息。全面暂停疫情期间各类现场招聘活动,积极参加我市人社部门举办的网络招聘活动,可登录“汕尾在线人力资源市场”(